江北新区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南京日报2019年05月30日15:19分类:新区

按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5月29日,江北新区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江北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况。 

会上,江北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适用范围是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各行业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谎报事故的举报奖励。这些行业领域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

办法规定,对核查属实的,按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包括瞒报、谎报事故)的严重程度,细化奖励标准,最高可达30万元。为保障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新区安监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受理、承办、查处、领取奖金等相关资料,一律作“密件”处理,无关人员不得翻阅。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新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力量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维护新区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稳定。(记者 夏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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