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分析报告】烟台新型合作社推动农村深层变革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5月31日15:04分类:智库报告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5月31日刊播《经济分析报告》第986期,摘要如下: 

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将小农引入现代农业轨道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合作社发展也面临如何规范运营等问题。不少合作社成了只挂牌、没事干的“空壳社”,有的则富裕了大户,没有带富群众。农业大市山东烟台采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不仅丰富了农村双层经营体系内涵,也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进行了有益探索。

2012年11月24日,在山东栖霞市东院头村,210户农民以各自所承包的土地入股,首个村党支部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随之诞生。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东院头村“两委”班子一致认为成立合作社、流转土地、发展产业项目是条好路子,但合作社必须由党支部来领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保证老百姓的利益,通过签订委托协议由村党支部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总结东院头等村庄经验基础上,2016年底,栖霞创造性提出“村级组织领办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工作思路。经过2017年启动、2018年示范,这项工作今年进入全域推进阶段,也激活了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

目前,烟台已有660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占行政村总数的10%以上,新增集体收入1.5亿元,入社群众增收2.8亿元。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经成为乡村振兴新的重要抓手。

2017年,“三位一体”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通过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或可为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提供新抓手。

新华社经济分析师认为,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的前途和未来应该是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打造“三位一体”为民服务大平台。“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要办成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合作社”,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院长李中华说,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解决一家一户“单打独斗”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方向。(新华社经济分析师陈川、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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