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法制网2019年06月21日09:39分类:长江经济带

经司法部同意,6月20日,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轮值会在重庆召开。会议总结了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及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情况,上海、江西、湖北、湖南、重庆等11省(市)司法厅(局)汇报本省(市)推进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落实分工方案工作、服务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会议审议了《长江经济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发展规划》《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建立长江经济带省级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11省(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交叉检查实施方案》等10件文稿,讨论了长江经济带11省(市)建立四大类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教育培训讲师团和继续教育基地等有关工作。

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调研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相关问题。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舒国华强调,司法部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按照司法部要求,加强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有机融合,协同态势已经形成,各项工作顺利启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推进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障碍,既包括制度性的、政策性的、司法鉴定业务管理的,也包括均衡发展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直面问题、破解难题,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推动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工作纵深发展,引领全国司法鉴定行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自2018年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工作组成立以来,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司法鉴定工作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服务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据统计,长江经济带11省市共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42家、鉴定人923名;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637家、鉴定人12353名,2018年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16万件,占全国司法鉴定业务量的50%。

目前,重庆全市共有4家重新审核登记从事环境损害及相关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有鉴定人270余名,业务范围涵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电力、水利、地质等多个行业领域,为办理环境资源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湖北省认真履行轮值组长单位和秘书组工作职责,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专栏,扎实推进“三项整治”和“回头看”,强化质量建设,有效化解涉鉴矛盾纠纷;上海市大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业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全要素、全流程监管,促进鉴定工作规范化,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打响上海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四川全省共有8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兼并、引入进驻、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进行了重组,推动了地区司法鉴定资源和技术人才的融合发展;江西省全面规范司法鉴定秩序,连续三年先后开展了“质量建设年”“诚信建设年”“能力提升年”活动;湖南省依法规范管理,注销98家“四类外”鉴定机构,推行分级管理,提升鉴定质量,有效投诉率大幅减少;浙江省大力推进司法鉴定“两高四化”建设,全面推行司法鉴定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鉴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江苏省发布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出台登记工作指南、登记评审规范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出台标准规范适用指南,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安徽省综合运用能力验证、认证认可、案卷评查等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有力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贵州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注销“四类外”64家司法鉴定机构及500余名鉴定人,“四大类”业务量稳步增长,推动司法鉴定行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云南省从严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注销了17家司法鉴定机构的26项业务范围,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15份,规范和净化了司法鉴定执业环境。(稿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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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阮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