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联合多部门密集部署乡村治理工作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01日17:40分类:乡村振兴

新华财经北京7月1日电(记者曲翔 赵婕)记者1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联合多部门发布通知,部署下一阶段全国乡村治理工作,拟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认定100个乡镇和1000个村作为乡村治理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先进样本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在日前公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也对这两项任务作出要求。因此,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指导意见》的两项重要抓手。

根据此次发布的《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将以县为单位开展,试点内容主要包括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个方面。

该通知指出,将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关于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则对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提出了具体标准。示范村的创建标准包括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等六个方面;示范乡(镇)则应符合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等四项标准。

据了解,通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将有助于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工作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需于8月10日前上报,试点周期为三年;示范村镇推荐名单需于11月10日前上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在各地创建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认定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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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