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共享经济发展还需政企合力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16日08:55分类:中经观察

新华财经北京7月16日电(记者刘昕 杨光)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在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挑战和问题。

近期,中国经济信息社对共享经济及科技创新对共享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行业特点,归纳了当前共享经济发展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并从政府和企业层面提出完善共享经济发展的建议和举措。

——共享经济在多个行业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发展快速、应用广泛,在一些领域走到了世界前列,并培育了一批创新创业型企业。

首先,共享出行成为共享经济的先行者。早在2014年,我国的第一家共享单车企业——ofo创立了;2015年,摩拜单车成为继ofo之后又一大共享单车品牌。2016年下半年,共享单车行业出现了井喷式发展,行业内各大平台加大了共享单车的投放力度,哈罗单车、酷骑单车、优拜单车等不同单车品牌涌入市场,促进了共享单车的推广和使用。

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7年是我国共享单车行业用户增长最为迅猛的一年,增长率达到了632.1%,随后增长率减缓至14.6%;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在2018年达到2.35亿人,预计2019年达到2.59亿人。

其次,制造业产能共享悄然兴起。根据《中国制造业产能共享发展年度报告(2018)》,我国制造业产能共享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2017年制造业产能共享市场规模约为4120亿元,比2016年增长了约25%。超过20万家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或获得产能共享服务。许多传统制造业企业积极尝试通过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的方式,推动技术、资源等在行业内的共享与流动,比如沈阳机床厂推出了iSESOL平台,海尔推出了“海创汇”“hope”及“cosmo”平台。

第三,共享住房应运而生。据国家信息中心《2018中国共享住宿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住房市场交易规模约145亿元,比上年增长70.6%;参与者人数约为7800万人,其中房客约7600万人;共享住房平台的国内房源数量约300万套。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成熟、文旅消费的升级以及资本市场的热捧,共享住房行业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进入者,形成了小猪、途家等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预计到2020年,我国共享住房市场交易规模有望达到500亿元,共享房源将超过600万套,房客数将超过1亿人。平台企业将加快布局“上山下乡”,民宿众筹将加速升温,“民宿+”将引领行业生态化潮流,行业服务标准化水平也将不断提升。

第四,共享医疗逐渐发展。调研中发现,共享医疗在我国已经具备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基础。2017年,杭州、广州等地先后采取了共享医院和共享医生的共享模式,促进了共享医疗的发展。例如,“广东医学百事通健康咨询平台”项目,从广州市各大三甲医院招募各科临床医师、医学专家、医师志愿者百余名,录入6000名医生信息,可提供服务的医生接近1900名,可以全方位开展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营养养生、健康育儿、心理咨询等专业医学与健康信息咨询。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将涵盖的23家医院的所有信息进行汇总,并由中心统一保存健康档案,每家医院可以根据患者的需求调阅他在其他医院的医疗信息、检查报告,从而减少重复检查,实现医患信息共享,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

——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调研发现,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虽然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

一是用户财产和人身安全存在现实或潜在威胁。调研中发现,大约35%和33%的用户认为在参与共享经济的过程中存在财产和人身安全现实或潜在的威胁。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挪用消费者的押金,造成押金退还困难,用户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而2016年5月发生在深圳的网约车乘客被害事件,更严重损害了网约车的形象,大大降低了民众对网约车的安全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是用户的个人隐私容易被泄露。在我们的调查结果中发现,有大约65%的用户认为使用共享经济的过程中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力度不够。消费者和用户在通过共享平台进行交易时要在平台上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但是目前大量用户的隐私被不良商家窃取,用户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受到各种诈骗信息或者骚扰电话的影响。

三是征信制度不完善,供需双方缺乏良好互信关系。调查显示,大约53%的用户认为参与共享经济的过程中感受到征信制度不够完善,供需双方缺乏良好的互信关系。

从2016年起深圳、郑州、温州先后发生三起网约车乘客遇害案件,以及多起司机性骚扰乘客事件,引起了公众对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的信任危机,再加上平台企业对于一些投诉的漠视,进一步加剧了公众的信任危机。

四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调研中发现,有大约62%的用户认为共享经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表现在针对共享经济缺少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税收监管不到位、信息不对称问题等。

——政府与企业多举措完善共享经济发展环境

我们认为,营造共享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共享经济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多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政府应从三方面入手强化监管职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是在2017年7月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基础上,对共享经济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细则,协助平台设计准入和交易规则,约束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二是完善税收征管,培养共享经济企业主动纳税意识。通过宣传税收知识、公益讲座等形式,提高平台企业的纳税意识;对电子商务平台和共享经济平台,从法律的角度确认纳税主体、纳税对象等;对偷税漏税加大处罚力度,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三是增强与各类信用信息平台的合作,实现与平台企业的数据共享,使消费者或用户可以对平台企业有一个相对全面准确的认识,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外部性问题。

其次,企业应从四方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规范平台准入条件,对参与者资质进行严格的评估审核,剔除不信任或者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提高共享经济的安全门槛,提高平台企业的安全度。

二是通过消费者和用户的消费信用及银行信用体系等第三方信息体系标准实现少交或免交押金,并采用正规的第三方或者金融机构进行收费,保障用户的财产安全。

三是对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在技术手段上加强保护,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四是完善征信制度,建立供需双方良好的互信关系。对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应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保护消费者利益,从而增强消费者对平台企业的信任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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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