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城市信用水平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11月12日08:48分类:中经观察

新华财经武汉11月12日电(记者郑璐)武汉市近年来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创新为抓手,着力推进信用建设,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城市信用水平不断提升,武汉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位居前列。

——政府作好表率 打造诚信政务

2018年5月,武汉市制定印发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建立应用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同时,积极构建政务诚信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区域信用监测、深化行政服务改革,努力打造诚信政府。方案实施以来,武汉市未出现一起政府失信事件。

在构建政务诚信社会监督体系时,武汉主要抓住三个方面。

一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全国首创“网上群众工作部”,承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武汉政务门户网站开设“城市留言板”,百姓通过网络表述诉求,政府部门限时回复,按照“办结率、满意率”进行周排名,对约谈办结率低于80%、满意率处于末位的单位,这将作为其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至今,留言板共收到群众投诉、建议、留言219.49万条,按期办结率达98.11%。

二是建立群众网上评议机制。对全市6928个政府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开展政务服务“双评议”,网络平台收到各参评单位上传服务对象数据1400余万条,800余万群众通过短信、微信参与评议,问责服务不满意1407人,政府服务满意率由评议初期85.46%提高到目前的97.21%,年度通报群众评出的“十优满意单位”和“十差不满意单位”。

三是建立多种形式的督查机制。市、区领导每月集中下基层大接访,两年间累计接访群众7544批17725人次,问题化解率89.8%;组织开展“电视问政”和基层作风巡察,督办解决企业问题1072个,188名党员干部被问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信访积案,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考核评价,对全市15个区、41个市直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市综合治理绩效考核。

——完善制度建设 打造便民服务体系

围绕信用信息建立、归集、披露、应用和联合奖惩等信用建设主线,武汉相继制定出台了《武汉市信用信息目录》《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加强和规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实施意见》、《武汉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实施意见》《武汉市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办法》等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文件。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生产流通、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医药卫生、劳动用工、社会保障、企业诚信、文化旅游等20多个重点领域,武汉制定完善了红黑名单认定、信用信息应用、行业信用评估与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等四项信用制度。围绕保障信用工作落地,建立了年度工作推进责任制,信用工作检查、通报、督办及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全覆盖式的信用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规范和遵循。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武汉资信公司建设的武汉市信用平台于2015年10月建成运行,目前武汉已形成“1个后台+N个前端”相支撑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除武汉市信用平台这“1个后台”之外,包括“信用武汉”网、信用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16个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窗口、300余台政务服务自助机信用信息查询、支付宝“城市服务”版块推出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等在内的“N个前端”,组成了线上线下联动、多位一体的便民城市信用服务体系。

武汉市信用平台归集全市15个区、47个市直部门、8个公共事业单位信用信息4.6亿条,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信用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特色性平台网站”奖。国家信用共享平台还向该平台开放接口,实现全量红黑名单信息的实时访问,截至目前,武汉市信用平台累计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企业信用记录查询319万次,企业信用报告120万份,个人信用查询21735次。

——抓好关键环节 创新监管模式

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武汉市大力抓好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事前信用监管。武汉市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后,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向各级行政服务机关提交主动承诺型、容缺受理型、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达22万份,覆盖90%以上新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二是加强事中信用监管。武汉市信用平台结合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了个人、企业信用评价模型,推出个人信用黄鹤分和企业信用分。32个行业部门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行业监管,对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状况差和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依法整改。

三是加强事后信用监管。武汉市信用平台开发建立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覆盖5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涉及领域,各区、各部门发布红黑名单58批次。通过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等动态协同功能,实现了“措施清单化、名单动态化、规则引擎化、提示自动化、效果可视化”,根据系统统计显示,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2093户次。今年2月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月报》显示,武汉市联合奖惩案例27972个,在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三。

此外,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还积极进行探索,首创全国“八双五联”全闭环信用监管新模式,即“双告知、双承诺、双反馈、双跟踪”许可办理机制;“双随机、双模式、双等级、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部门联动、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信息互联互通、联合督办”联动协调机制。构建了以信用为核心,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创新引入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构建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多方协同的准入后全过程信用监管体系。配套建设监管平台在全区23个行政单位全面上线使用后,通过创新市场监管理念,整合各方监管力量,显著提升辖区营商环境,初步实现“一网共享、一同监管、一体惩戒、一标考核”。实现监管任务生成智能化、监管人员履职智能化、监管过程结果生成智能化、监管督办智能化、监管线索转办智能化。破除了“人海战术”和“数据孤岛”的弊端,实现“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的转变,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加强区域合作 实现信用共建共享

武汉积极探索区域合作,实现区域信用共建共享。武汉、合肥、长沙、南昌四省会城市已联合签署“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开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信用合作。

四市共建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工商政务云平台在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等方面实现了信息共享,其中共享交换武汉联合惩戒信息21.36万条。

目前四省会城市工商、质监、人社等领域持续加强合作,诚信“红黑名单”、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欠薪“老赖”等实现共享、互认,守信企业可在四城市享受系列激励政策,失信企业在四市同时受限。

此外,武汉东湖高新区还与张江高科技园区、成都高新区、长沙高新区和济宁高新区等20多个高新园区共同发起成立“全国高新技术园区信用联盟”,推出联盟园区信用评价标准,建立跨园区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园区评级互认和信息共享,共同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联盟理事单位在各地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陈出新,全国高新区企业信用标准被推广应用,改善了各大高新技术园区的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信用联盟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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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