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南宁11月14日电(记者何丰伦)当前广西正在全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业内人士建议,应以人民币国际化为核心要务,构建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贸易—加工—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推动相关建设不断深化。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有五大优势
从“一带一路”倡议及其一些实践来看,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重要落脚点之一是东盟国家。2013年以来,广西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探索,形成了“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基础性优势。
优势一:建一个区,形成快速通关的“集聚效应”。
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在西部地区和边境地区领先。2013年7月,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成为全国第二个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先行先试地区。截至2018年9月末,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9324亿元,广西24家银行的327个分支机构开办了跨境人民币业务,3205家企业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112个国家和地区与广西发生跨境人民币收付。
优势二:铺一条路,打造广西—东盟跨境人民币资金汇划“高速路”。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全面整合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及其境外代理行资源,搭建连接自治区内和境外各银行机构的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清算(结算)平台,打造以广西为枢纽,辐射港澳、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资金汇划“高速路”。
2014年10月,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南宁)上线试运行。目前,已经有多家商业银行成为这一平台的中间代理行,平台连接广西区内近2500个银行网点和境外1000多家代理行,截至2018年11月底,累计处理业务8.7万余笔,清算金额5.86亿元。
优势三:搭一个平台,构建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交易平台。
以市场化的方式积极推动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区域交易平台建设。最早在广西形成了人民币对越南盾柜台挂牌“抱团定价”“轮值定价”的“东兴模式”,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市场化价格发现机制初步形成。2016年,广西再获央行同意在广西银行间市场区域开展人民币对柬埔寨瑞尔交易。
优势四:建一个循环圈,打造与东盟国家之间跨境资金清算循环圈、投融资循环圈。
跨境人民币贷款位居前列。广西积极拓展人民币回流机制,2017年5月获批跨境人民币贷款融资业务,至2018年9月末,广西已有24家企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提款金额折合人民币168亿元。综合融资成本比境内同期基准利率约低1个百分点,融资额在全国13个试点区域中位居前列。
支持企业开展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方案已初步形成。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获得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改革试点资格,产业园区的外商直接投资实现了意愿结汇,成为全国16个参与试点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
优势五:广西大布局、建平台的思路和发展路径特点更加明显。
新华社经济分析师深入一线采访时发现,有的边境省份沿边金融改革缺乏足够的应用场景,尚未实现“一体化通关”的态势,一些政策要求还停留在需要提高边境贸易往来携带人民币现钞额度的阶段,这与广西坚持构建银行间区域金融市场、高速划汇等方式形成鲜明对比。广西的相关布局和思路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大抓手构建金融开放门户“实体支撑力”
专家认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应该“跳出沿边看战略,跳出广西看东盟,跳出互市看互融,跳出金融谋产业”,要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跨境实体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形成强大的实体经济辐射能力和金融通道吸纳能力。
举措一: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落地细节。
顶层设计方式应密切关注东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步伐,梳理出一套东盟国家金融系统、经济现状的资料,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持续的中长期研究并增强短期动态性研判的能力,推动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制定一个以广西为中心、“引金入桂”的大平台,与全球性金融机构进行全方位的合作。核心突破口应该是吸引更多东盟金融机构与广西本地金融机构合作,从而迅速打开金融市场。
筹建一个跨国、跨省区金融合作协调机构,力争将粤港澳大湾区、云南等有跨国金融支持政策的城市群、省区纳入其中。建议设法打破长期以来束缚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的分支行审批、跨国审批、股权框架审批等条条框框,以实现与东盟金融机构之间的“共通”“共融”,并可将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和奖励政策。
举措二:以“大开放”促“大发展”,以物流商品流为基础,推动沿边物流通道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提供最为核心的“基础渠道”。
整合多部门资源,加快推动合法合规的商品交易所建立,给予有实力商品交易所更多政策支持,如建设平台、推动供应链体系形成和融资模式建设等。核心是寻找有实力的企业,能够全产业链覆盖面向东盟的物流渠道,为大量中小客商提供重要的物流平台模式。
举措三:以平台型龙头民企的商贸物流渠道为“首战发力点”和“终端落脚点”,推动广西金融机构网点向东盟国家的快速扩张,用中国金融便捷支付系统快速抢占中国—东盟自贸区市场。
打破条条框框,鼓励加快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在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等金融设施落后、对现金依赖程度高的国家建设中国商业银行网点。建议积极鼓励国内银行设立跨国分支行机构网点,以谋求在未来数年时间里,在上述毗邻但金融基础设施滞后的四国形成能够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依托的金融支付网络系统。
举措四: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究,深度沟通,深入理解,全面对接东盟经济共同体正在建设的《东盟银行业融合框架》,在这一合作框架中形成自身话语权。
东盟经济共同体建成后,东盟银行业融合框架提上议程。东盟国家相互间准许对方国家的银行以特殊商业银行(QAB)形式先进入市场,从初级的银行业务做起,并不断扩大开放范围。我国目前对《东盟银行业融合框架》的重视和掌握程度远远不够,目前东盟成员国间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的类似双边谈判共有4对,其中3对涉及印尼。以印尼和马来西亚达成的合作协议为例,双方银行在对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可享受“国民待遇”和“对等待遇”。
广西应借助相关研究机构,尽快充分掌握东盟银行业融合的进展状况,并在谈判中顺势而为,将中国符合全球特点、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管、开放、融合理念向东盟银行进行传递,从而在东盟银行业融合过程中发挥中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