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沈阳12月12日电(记者李宇佳)就业稳,民生安。近年来,辽宁省积极落实稳就业这一民生工程,扩大就业空间,提高就业质量,拓宽就业保障。截至今年10月底,辽宁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完成年计划107.1%;城镇登记失业率4.09%,低于年度控制目标0.41个百分点;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创业释放动力
就业是民生的压舱石,创业是就业的助推器。点燃创业的引擎,就能为就业释放出强大的动力。
今年以来,辽宁省积极落实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创新完善创业场地补贴、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和初次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四项核心创业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和创业空间。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并合理规划布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沈阳市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深化各地区创新创业载体布局,支持各地建设特色“双创”载体。其中,浑南区开展高新区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和平、沈河、皇姑等区依托楼宇经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创新商业模式,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双创”载体;铁西、大东、沈北、于洪、苏家屯等区发挥产业园区的资源优势和集聚效应,打造科技企业的加速器和“双创”载体集聚区。
大连金普新区通过与各类孵化器联合开展创业活动讲座、举办创业项目成果展、新区创业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等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扶持新区各类孵化平台建设,扶持创新创业。2018年度大连市认定的21家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中,新区就有7家,其中金普新区的大连艺术学院文化科技创意园为全市唯一一家AAA级市级创业孵化平台。
截至目前,全省有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185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6家),带动就业4.4万人。共扶持创业带头人9745人,带动就业5.6万人。积极开展创业文化周、创业博览会、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赛等市级以上创业活动874场,参与企业1.04万家,参与人数25.94万人,在全省形成了推崇创新、激发创业的良好氛围。
--培训提升技能
为了促进高质量就业,辽宁省持续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相关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能力,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有效增加技能人才培训供给。
辽宁于今年出台《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针对重点群体持续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对落实补贴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一是在政策上有突破。对于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补贴按有关标准直补企业,从而大大激发了企业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小微企业可由行业协会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牵头组织当地培训机构与小微企业对接协商,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允许省内承担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职业院校,凭与人社部门签订的培训协议领取非税收入票据,并将不低于50%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二是在力度上有加大。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
三是在服务上有优化。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定期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名录和鉴定评价机构名录,引导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面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
此外,辽宁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拿出约57亿元的失业保险基金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截至10月底,辽宁省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超11万人次。
--保障实现兜底
辽宁不断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充分发挥补贴政策联动效应,统筹做好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落实好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两项就业援助政策。截至10月底,共帮助9.3万就业困难人员和43.1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省零就业家庭数量保持动态为零。
此外,辽宁还对5038户企业用工情况和1201户企业员工失业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向人社部上报就业监测数据累计6.8亿条,数据质量居全国前列。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对103户重点企业逐月进行动态监测,制定与《辽宁省加强预警稳定就业应急预案》(辽人社〔2018〕148号)配套衔接的就业失业风险防控责任、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4项工作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分阶段实施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动员各类劳动者参加相应的社保,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社保权益。
截至今年10月底,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5.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086.4万人,离退休人员718.9万人。同时,辽宁不断加大社保扩面力度,并通过强化基金征缴、加大各级财政补助力度、严格基金支出管理,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按时足额发放。
目前,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月人均2608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8元,全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47.8元。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将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85%、90%。工伤保险一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分别达到2481元、1940元、1136元,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