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港口生产“两手抓” 舟山市港口生产平稳运行

舟山日报2020年02月11日14:37分类:港航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港口的正常生产面临重大挑战。近段时间,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采取疫情防控、港口生产“两手抓”,在严密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尽力保障港口正常生产。

据统计,从1月25日至2月6日,舟山港口累计到港作业船舶874艘,完成煤、粮、油气、矿等物资货运量968.4万吨。

港口是此次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最前线。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快速构建全覆盖的海上疫情管控指挥体系,科学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加强与各县(区)、功能区、海事、海关、边检、经信、交通、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联防联控,精准防控,筑牢海上防线,坚决防止疫情从海上输入、扩散、蔓延。自海上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共检查和审核到港作业运输船舶874艘、船员12015名。

同时,该局还编制到港船舶作业指导意见,对靠泊作业船舶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于生产性经营码头,实行所有到港作业船舶申报审批制度,对其他码头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外来到港船舶,原则上船员不得上岸;船上有来自疫区户籍地船员的,所有船员一律不得上岸并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来自疫区的船舶靠泊作业,对运输重要物资确需靠泊作业的,在经过严格研判审核后,制订靠泊作业方案,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确保船上人员不上岸、岸上人员不下船、双方不接触。

为降低疫情对港口生产的影响,有效保障各类重点物资的运输,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联动口岸相关部门和各港口企业,加强春节休假期间的值班备勤,快速审核,高效协调,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有序、高效、畅通。

另外,在办证办事方面,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定暂停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统一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理。对于需现场核查的,采取企业承诺先网上受理审核办理,待疫情稳定后再予以现场核查。(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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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