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八举措”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

中国新闻网2020年03月06日14:34分类:新区

贵州省近日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月2日,《意见》全文公布,贵州省将在八方面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将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加快把贵安新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将赋予贵安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外,将涉及贵安新区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贵安新区行使。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要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贵安新区与省直接请批关系。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

将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融合发展。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集中精力抓经济发展。支持贵安新区和贵阳市在产业布局、要素配置、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管理。

将增强贵安新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省财政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对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共同补充出资机制,省财政分步向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50亿元。支持贵阳市及其国有企业参与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改革改制。鼓励金融机构对涉及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融资进行展期重组,降低偿债成本。 (记者 杨茜)

将加大财税支持。从2020年起,贵州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贵安新区开发建设。将省级分享的财政收入超基数增收部分全额返还贵安新区的补助政策执行年限延期至2025年。2020-2025年,省级分享的税收收入全额返还贵安新区。

将加强用地支持。支持贵安新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调整过程中优化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布局,使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对贵安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管理,在全省范围内依法统筹解决新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贵安新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

将加强用电支持。支持贵安新区打造大数据产业集群,持续落实数据中心电价政策,完善重大电力设施布局,确保电力优质可靠供应。

将支持用人机制创新。支持贵安新区部分公务员岗位试行聘任制,探索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引进各类人才。对编制外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实行独立的薪酬制度体系。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科技人才在贵安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将强化改革创新支持。优先安排贵安新区在土地、金融、财税、投融资、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新区建立改革试点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支持贵安新区结合实际大力推广自贸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改革成功经验。

2012年初,国发〔2012〕2号文件提出,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黔中经济区最富活力的增长极。2014年1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3号)同意设立国家级新区——贵州贵安新区。2014年6月1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作出批复,原则同意《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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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