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战“疫”】新疆:多举措实现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新华财经2020年03月19日11:26分类:中经观察

新华财经乌鲁木齐3月19日电(记者郝玉)进入3月,随着新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区各地积极消除疫情不利影响,现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高水平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当前,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步入正常轨道。在此基础上,新疆按照“三个不动摇”“三个确保”的要求,高水平地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自复工以来,新疆很多工业企业在开足马力保生产的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创新及扩大产能引领实现提质增效。

在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电极箔公司生产车间,智能化机器人小车正“衔”着箔卷来回“奔跑”。企业负责人介绍,公司提前预测疫情结束后产品的市场需求,多渠道做好原材料备货工作。按照2020年既定生产经营指标,目前降本增效成果初现;陕汽新疆汽车有限公司计划今年一季度订单1200辆,截至目前已收到订单1063辆。后期,企业重点瞄准周边国家市场,在进一步做好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产能。

截至目前,新疆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达到91.7%,中央驻疆企业复工率达到100%。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新疆春播工作自南向北渐次展开。目前,新疆已播种春小麦29.97万亩,小麦以外农作物49.31万亩。南疆地区已进入春小麦播种高峰期,已播种面积29.72万亩,占春播意向面积的84.91%,整体进度快于上年。

农资保障方面,新疆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克服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春耕农资运输堵点全面疏通,超九成农资销售门店开门营业,南疆四地州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四类主要农资供应满足率均已达到或接近100%,北疆地区储备水平可基本满足春耕生产需求。

与此同时,新疆1328所学校高三、初三、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开学复课;城市交通逐步恢复往日繁忙,公交、出租车开始正常运营;商超及个体门面正有序开业;运用好线上沟通、洽谈、商签等方式开展商务活动,积极扩大出口……新疆天山南北,城乡活力迸发。

金融发力支持实体经济

春节前,库尔勒市龙之源药业有限公司已经全面停产,由于该企业生产的防风通圣丸被列入《新型冠状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推荐中成药品种名单,药企在做好消毒防疫的基础上,迅速抽调部分当地员工恢复生产。

库尔勒市龙之源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刚刚投建了新厂,资金投入比较大,大批量的生产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建行巴州分行迅速为公司开出绿色通道,在三天之内给企业办理了30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账后,公司迅速采购原材料,加班加点生产,目前每天产量达到60到70件。

为应对疫情,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金融机构纷纷推出金融举措,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提款、还款等多环节线上操作。针对涉及防疫相关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账务处理、电子银行、结售汇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截至2019年底,新疆中小微企业共有33万多户,占新疆企业总数99%以上,从业人员占全疆企业从业人员总数80%左右。

针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难,新疆多家金融机构多措并举,切实助力辖区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建设银行新疆分行精准施策,1月29日至2月22日,支持防疫物资和民生领域企业96户,累计授信金额13.5亿元,支用金额7.7亿元,其中89户小微企业获得授信,占比逾90%;年初以来,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统筹安排辖内分支机构积极与疫情防控、民生服务等领域内小微客户第一时间进行对接,克服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办公困难,联动总分行向70余户单户融资200万元内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5364万元;乌鲁木齐银行向本地两家医院发放贷款1000万元,向医疗制造企业发放贷款500万元,向6家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企业发放贷款572万元;新疆农信社各行社捐款金额已达773.35万元,其中单位捐款650.6万元、个人捐款122.75万元。

与此同时,“疫情防控债”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压力。近日,北京银行独家主承销的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疫情防控债,发行规模3亿元,期限270天。此期“疫情防控债券”中重点安排3000万元专项额度,用于补充支持天富集团在抗击疫情期间保障地区能源供应,稳定相关业务领域的运营周转,确保地区能源物资生产供应充足。全部募集资金已于2月24日归集到账。

数据显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家新疆企业累计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3单“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共计18亿元,票面利率在3.08%至4.4%区间内,均为近年来较低水平。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所需消毒液和防护用品的原料生产、抗击疫情期间能源物资供应、补充企业的营运资金等。

多项财税政策应对疫情冲击

对于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发布15项举措,依法依规给予相关企业、人员支持,大力扶持受疫情影响的行业。

15项举措包括: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助力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大力支持一线防疫医护人员、助力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鼓励各界积极开展公益捐赠、鼓励疫情防控新药品等科研攻关、帮助受困纳税人平稳渡过难关、落实区域税收优惠助力疫情防控、助力帮扶中小企业、促进企业稳岗就业、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用非接触渠道办理涉税事项、简化发票业务办理流程推行发票邮政免费寄递服务、减少基层核实核查工作安排、简化实体办税流程和方式、依法开展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

其中,新疆积极对接服务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销企业,了解涉税诉求,主动辅导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自1月1日起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销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按照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企业供应肉、蛋、禽、蔬菜等取得符合条件的农林牧渔业所得,新疆将依法减免企业所得税。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工作采取专业辅导、精简资料、便捷办理,最大力度支持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中。新疆还将全力支持企业加大疫苗、医疗器械开发等投入,其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优先、及时、足额为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办理全额退还增值税。

对受疫情影响可能亏损、企业所得税实施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新疆税务局将开展精准辅导,帮助企业规范核算,依规调整为查账征收,形成的亏损按税法规定结转到以后年度弥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双定户”,短期无法复工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申请办理停业手续;营收降幅较大,可通过上述方式申请调减定额,并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补办相关手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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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娜,李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