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支持湖南金融中心发展政策再“加码” 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奖励增至5000万元

记者今天从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获悉,新区《关于支持湖南金融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将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优化金融业发展政策环境,引导金融机构聚集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6年12月,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出台《关于加快湖南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在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新《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新区金融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针对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湖南湘江新区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措施》的侧重点由过去重引进落户变为重发展贡献,更加注重金融机构的后续发展和对地方的贡献,对于加快湖南金融中心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措施》明确了对商事登记和实际经营办公在湖南金融中心6.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独立核算并为新区和岳麓区财力作出贡献的金融机构总部、金融分支机构、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办公奖励、经营奖励、能级奖励、创新奖励或人才支持等。其中,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审批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在湖南金融中心注册之日起2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落户奖励由实际到位资金的1%提升至3%,最高奖励金额由15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

记者注意到,《措施》特别提出提升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将以金融政务超市为依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覆盖入驻机构投融资合作、业务拓展、金融牌照申请以及住房、子女教育、人才奖励等方面的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措施》还鼓励在湖南金融中心举办有影响力的专业金融论坛、会议等活动,给予相关机构每年50%且不超过20万元的活动补助。

近年来,湖南湘江新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大力推进湖南金融中心规划建设和产业导入,“持牌金融+金融科技+基金小镇+专业服务”四柱支撑的金融产业格局加速形成,科技普惠的品牌影响不断加大。截至4月初,湖南金融中心已引进金融机构和企业357家,其中金融机构54家、金融科技企业42家、专业服务机构19家、投资基金242家。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措施》对金融机构总部的支持力度,已经对标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加之优质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金融生态的打造和业务扩大;同时,加大租金补贴力度、增加经营奖励等举措,也让金融机构有了更多自主选择,有助于调动机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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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