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延至2023年底

新华财经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孙韶华)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完)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