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新华财经北京4月29日电(经济分析师张健)自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将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举措上升为法律的刚性约束。

《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欠薪情况的高发区域。《条例》明确实施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对所有进场工人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实名登记、按时考勤,避免出现工人人数底数不清、工作量不明等问题。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要求建设项目的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建设单位每月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要求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以减少工资支付环节。实施按月足额支付制度,要求分包单位按月计算工作量、核算确认并支付工资,避免年底集中兑付。

被拖欠工资是农民工最忧心的事。为此,司法部于2019年5月20日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了专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色通道”共解答“讨薪咨询”4560人次,向人社部及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欠薪案件1600余件,为175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700余万元。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同比增长0.8%。其中,本地农民工11652万人,增长0.7%;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增长0.9%。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3962元,增长6.5%。

该《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上通过。这次会议强调,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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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