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观察

新华财经乌鲁木齐6月24日电(记者郝玉)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南疆目前还有10个未摘帽的贫困县。作为新疆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融资不畅、人才短缺等困难,业内人士建议各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支持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以进一步发挥其在脱贫攻坚中的带民富民作用。

带动力强,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在新疆南部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胜利村丰禾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近日社员们正在对林果进行统一修剪、打药、嫁接,当地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的现代化发展轨道。

农民合作社是推进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之一。2018年,托依堡勒迪镇党委鼓励扶持铁热克村技术能人缑延江成立丰禾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帮助合作社盖起了烘干房,还为合作社配备了打药机等设备,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2019年,在县乡各级政府部门的帮助下,这个合作社销售红枣100吨、核桃200吨,社员人均增收2万余元。

如今,这些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当地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力军”,活跃在新疆脱贫攻坚主战场,帮助库尔勒香梨、阿克苏苹果、精河枸杞等特色农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新疆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4万家,有超过44万农户成为合作社成员,间接带动了周边大批农民增收。

为了消除合作社销售市场方面的后顾之忧,近年来新疆逐渐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扶贫组织体系,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合同,统一价格、统一收购。

新疆沙漠之花养殖有限公司是墨玉县扎瓦镇的一家养牛企业,现有养牛场2处,牛舍12座,存栏肉牛达到800头,年收入达到300万元。 从2018年开始,该公司投资100万元入股金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周边村60名贫困户到企业就业,并采取投资保底收益分配和发放劳动报酬等方式助农增收,户均增收3万元以上。谈到合作社发展,许多贫困户信心满满:“合作社和公司签订了保护订单,自己只管负责种好养殖好,销售没有任何问题。”

“新农民”遭遇成长烦恼

今年以来,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冲击,新疆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工作,金融监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推动政策落地。但受制于农业本身投入大、见效慢、风险大的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人才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涉农信贷产品规模小。近年来,涉农金融机构虽然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但大多数融资产品在额度、用途上都有很多限制。此外,一些受访企业还表示,可供抵押的权益只有流转到的土地使用权、设施大棚和大型农机农具等财产所有权等,但这些物权由于缺乏相应政策支撑,抵押价值难以得到金融机构认可。

二是经营主体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从目前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贫困户参与合作组织增收致富的力度来分析,贫困户参与率还有提升空间。与此同时,跟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一部分家庭农场的社会化和组织化以及集约化水平较低,深加工能力较弱,市场品牌意识有待增强。

三是复合型人才有待挖掘。人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关键。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农村新型农村人才匮缺,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人才缺乏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显紧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决策咨询部博士木合塔尔·沙地克认为,在推动新疆地区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应举多方之力扶持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借助这一群体的积极力量,才能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纾困解难还需多方给力

在打赢新疆脱贫攻坚战中,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方面连接政府和市场,另一方面连接千家万户,桥梁和纽带作用明显。因此,木合塔尔·沙地克建议,各地区政府和相关的部门应建立健全指导、扶持、管理一体化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参与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发展和理念应当是可行并且科学的,只有发挥好其作用,才可以扭转农村居民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中作用的认知误区。”

他认为,应持续实施财政、土地、金融、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信贷政策创新,鼓励各类社会工商资本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进一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不畅问题。同时,要通过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品牌意识,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发挥新疆农产品的独特优势和市场潜力。

木合塔尔·沙地克建议,要强化带头人培训,不仅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的专业人才和相关行业的人才,还需注重引进专业人才,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内部凝聚力,提高市场竞争力;职能部门也应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骨干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素质,增强合作意识、合作理念,促进合作社管理内部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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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