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将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不断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着力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切实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释放旅游消费需求,促进旅游综合消费能级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各地要做好五方面重点工作。

在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方面,各地要继续开展重点国有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景区规模等级差异,区分景区不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价格管理方式,分类施策推动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归合理区间,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水平,推行收支信息公开。今年下调景区门票价格应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既要有利于推动旅游业发展,又能保障景区正常运转。

在不断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2020年,以前期降价不到位和3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为重点,原则上实现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建立健全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为开展新一轮工作做好准备。

在着力规范景区价格行为方面,从降低旅游者全程费用的角度,加强对景区内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等服务价格监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要合理界定成本构成,在成本监审或调查基础上,降低偏高价格。重点治理“高定价大折扣”现象,降低虚高票价。

在切实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方面,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属等,应按规定切实提供门票减免等优待。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按规定对学生等群体参观予以优惠。

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方面,各地在开展工作时要注重政策宣传解读,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做好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期间的舆情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地要统筹指导做好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建立完善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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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