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研报】民间借贷最高利率调整 助推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新华财经北京8月26日电(分析师刁倩)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划定了最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原来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变成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按现行报价折算为15.4%)。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大幅降低引发市场广泛讨论。

从历史沿革来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批复规定的利率保护上限基本是一致的,即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本次确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也体现了司法政策的延续性。

按照现行LPR报价确定的民间最高利率15.4%确实低于较大部分市场借贷利率,但有助于引导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未来,尽管市场出资主体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参考民间借贷上限利率。当前持牌金融机构的利率下行是必然趋势。

一、新规定更加规范民间借贷主体

规定指出,“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纳入民间借贷的范畴,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表示,自2005年人民银行开启小贷公司试点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纳入发放金融业务许可证的范畴,而是交由地方金融办(局)负责监管,即小贷公司并非持牌金融机构,属于民间金融的创新组织,适用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而在以往案例中,也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纠纷适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的先例。例如判决书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获取贷款发放的资格,但其性质并不是金融机构。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若发生利率上限等方面的纠纷将按照规定进行判决。

同时,本次规定更好地规范了企业间的借贷行为,禁止企业转贷行为。对于有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再转贷,特别是少数国有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手从事贷款通道业务的情况,违背了金融服务实体的价值导向。新规定将原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无效情形,修改为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助推金融服务实体的鲜明态度。

此外,本次规定还针对“职业放贷人”进行了说明限定,实质上是禁止了民间职业放贷;以此杜绝此前社会问题较为集中的“校园贷”“套路贷”,以“民间借贷”为名,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面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新规定在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条款中,增加了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就是对职业放贷行为作出的限定,并将判决为合同无效。

二、4倍LPR利率上限是高是低?

本次规定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划定了最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原来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变成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民间借贷最高利率大幅降低引发市场热议。毋庸置疑,这对借款者来说,有助于引导资金使用成本降低。对于资金出借方来说,由于受保护利率降低,实际借贷中,利率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资金额度将相应增加,意味着其借贷风险也相应增加。

1、4倍规定保持政策延续性

本次规定划定的最新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按照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当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从历史沿革来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批复规定的利率保护上限基本是一致的,即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确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有助于人民群众对此标准的理解和接受,也体现了司法政策的延续性,同时,这一标准也接近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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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低于目前较大部分市场借贷利率

目前的银行信用贷款或者信用卡分期一般按手续费费率缴纳,不计利息,但若将手续费率折算成年利率一般,也在5%-17%左右。另外,考虑到一般各大行都会有费率折扣活动,信用资质优良的借款人最后拿到的借款利率也会较低。

网络平台上的信贷产品日利率一般在0.05%左右,比如依托于蚂蚁小贷公司的蚂蚁花呗、借呗利率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会出现不同的利率,日利率大致在在0.015%-0.06%之间,转化为年利率为5.4%-21.6%。而不少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都贴近此前的24%保护上限放贷。这样对比下来会发现,持牌金融机构信用借贷利率已经靠近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而大平台以及消费金融公司的借款年化利率会高于目前最高法支持的上限。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最高法发布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范的是民间借贷市场,但是在实际借贷纠纷中,包括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司法实践中,地方法院也主要参照适用该法律条文。因此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大幅下调,将对不少利率高于15.4%的非银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产生冲击,金融机构的信用借贷业务也会受到影响。

三、助力推动融资成本进一步走低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市金融办,并不是在银保监会申领了相关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因此在最高法大幅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后,小额贷款公司类借贷机构将面临较大的利率约束。同时,由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在面临相关借贷诉讼时,部分地方法院也都会参考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因此,持牌金融机构也面临利率下调的压力。

1、新规下小贷公司利率将受到考验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是由所在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向银保监局和人行分行等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市金融办,并不是在银保监会申领了相关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从这一层面讲,小额贷款公司的借贷将归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目前的蚂蚁“花呗”和京东“白条”等网络借贷产品,其出资方主要包括小贷公司,比如蚂蚁“花呗”的出资方包括重庆蚂蚁小微小额贷款公司;京东“白条”的出资方有重庆两江新区盛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

在最高法发布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后,若小贷公司发生相关信贷纠纷将直接参考15.4%目前的最高利率,这也将影响小贷公司信贷业务中的利率设定。小贷公司负责人表示,此前对于利率红线的心理预期是20%左右,20%以下可能较难维持盈利。规定发布后,对业务开展影响较大,从其自身运营情况来看,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注册资本、股东出资、金融机构借款等来源,相对单一,资金成本可以达到4%-8%,另外再加上风险成本、运营成本以及人力成本等,大约在20%-24%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顾雷表示,若民间借贷按照15%左右的放贷利率,小贷公司放贷利率也不可能很高,因为高了就没有人找小贷公司借钱了。所以,小贷公司肯定经营更加艰难,要跟其他民间借贷机构一样往下调利率,对小贷公司还是有很大影响;线上小贷公司由于经营成本较低,所受影响也相对较少。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后,头部小贷公司重庆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大股东蚂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随后发布消息成立蚂蚁消费金融公司。8月22日,鱼跃医疗公告,拟与蚂蚁集团、宁德时代、千方科技、国泰世华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和中国华融一起设立蚂蚁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高达80亿元,注资规模与捷信消费金融并列行业第一。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阵容强大,称得上是资金方与场景齐聚最全的消金公司。

2、或引导持牌金融机构进一步调降利率

目前民间借贷的利率,主要由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代表的司法机关进行规范。而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不属于这次规定的管辖范围之内。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虽然金融机构利率上限已经放开,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只适用于民间借贷行为,不适用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但在实践中,部分地方法院也以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来约束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从而造成利率上限管制政策的“双轨制”。其结果是,不同的各级法院立场、裁判不一,给金融机构带来困扰。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指出,当前持牌金融机构的利率下行是必然趋势。从逻辑上看,大家的普遍印象是,持牌金融机构的放贷利率不能比民间利率还高。所以我们看到,部分消金公司的名义放贷利率多是踩着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来设置的。

最高法的利率上限管制也会对持牌金融机构的放贷利率产生较大影响。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预计,民间借贷利率下调之后,持牌金融机构利率可能也将面临很大的下调压力。

民间借贷最高利率调整 助推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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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