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研报】央行数字货币研发进程加快

新华财经北京2月3日电(分析师周韫丽)近年来,电子支付大规模普及,加密货币、稳定币等新型货币不断出现。面对支付多样性的快速发展,各国央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CBDC)的研究与开发也在疫情催化下加速。我国处于数字货币发展的前沿,也是首批将主权数字货币付诸实践的国家之一,2020年8月DC/EP已经在“4+1”试点中进行测试,央行数字货币的已经离普通公众越来越近了。

一、无限法偿性的数字货币

央行研发数字货币的动机包括:

一是与其他货币展开竞争。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概念绕过了监管对资本的管控,甚至对法币体系构成威胁。以Libra为例,它以便捷跨境支付、普惠金融为亮点,叠加遍布全球的庞大用户群基础赋予其超主权的可能性,广泛发行后给各国金融稳定、货币政策实施等带来的扰动将难以预估。出于巩固法币地位、增强货币竞争力的目的,各国央行也开始积极研发自己的数字货币。

二是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发行纸币的印刷和运营成本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开支,而且许多非法活动都以纸币作为交易媒介,以CBDC代替纸币可以降低相关运营与监管的成本。此外,CBDC也能帮助提升支付效率,特别是现行跨境支付体系效率低下且费用高,CBDC的点对点支付是更高效的替代方案。

三是发展普惠金融。发达国家银行体系发展成熟,业务渗透率高,信用卡与电子支付的普及为日常交易提供便利。而发展中国家往往面临金融深度不足的问题,许多居民、小微企业等主体缺乏银行支付体系的支持。CBDC作为商业银行支付体系以及第三方支付的竞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现代支付体系的覆盖率,让金融实现普惠的内涵。

四是提升国际货币地位。支付工具是影响一国货币跨境支付占比的众多因素之一,CBDC便捷支付的优势能帮助货币扩大国际支付份额。

各国央行采取的技术路径不一。根据面向用户的差异,CBDC有两种不同设计。一种是批发型,用于金融机构与大型商业机构间的支付,类似于现在的央行准备金账户。它主要为银行间交易的清算与结算、中央银行资金结算提供便利。另一种是零售型,面向公众,我国央行的DC/EP就归于这一类。它不同于现金,因为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也不同于无现金支付,例如电子转账、信用卡支付等,因为这些都属于机构或私人负债,而CBDC直达央行负债端。

BIS2017年三季度季刊根据四个属性对货币进行了分类。四个属性分别为发行人(央行或其他)、形式(电子或实物形态)、可得性(面向公众的或有限的)和转移机制(中心化或分散式,例如P2P),并将这些属性归纳在一起,形成一朵“货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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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准备金账户是银行间市场中常见的货币形态,批发型CBDC是对央行准备金账户的优化。引入批发型CBDC的主要目的,是提升银行间市场结算效率以及抗风险能力,尤其是在抵押品与流动性管理方面。通过CBDC结算,银行间市场的资金与证券交易可以脱离于商业银行或其他清算机构进行,由此减少交易对手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非银金融机构也参与到批发型CBDC的应用中,那么CBDC在资产认证、记录保存、数据管理等流程中可以发挥更大作用。此外,CBDC可以被设计为全天候使用,而央行操作窗口的开放时间是有限的。

银行存款是当前面向公众的最常见的货币形态。零售型CBDC与商业银行存款同样是面向公众的电子化货币,但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一是,前者属于央行负债,后者是商业银行负债。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存款能够等价兑换为央行发行的现金纸币,但商业银行通过信用派生创造货币,意味着它的资产端一定不是100%现金储备。因此,尽管公众是商业银行的债权人,但大额提现需要预约,超出银行库存现金的部分要向央行借入,而短时间内面临过多提现要求可能导致挤兑和破产。而央行本身拥有铸币权,CBDC就相当于数字形式的现金,具有无限法偿性,持有CBDC就是持有央行债务,从货币的层级上来说CBDC比银行存款优先级更高。

二是,前者可以实现点对点支付,后者需要通过商业银行中转。普通民众在使用转账、支付等功能前需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电子转账对网络环境条件也有要求。而CBDC的点对点支付撤销了支付过程中的中介一环,至少在小额支付中不需要账户验证,从而满足小额消费支付匿名的需求。

二、央行数字货币的应用与前景

BIS对各国央行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并未阻止各国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研究,对CBDC进行研究的央行占比从2017年的三分之一增长到2020年的86%,14%的央行已经从研究阶段转向了试验阶段,覆盖20%全球人口国家的央行表示在未来3年内将发行CBDC。

我国一直走在无现金社会发展的前沿。我国智能手机普及率达64%,其中城镇中智能手机普及率达76%,为移动支付提供了良好的用户基础。尽管疫情期间存在现金囤积的现象,但我国的现金使用程度在全球范围内都属于较低水平,M0/M2比率远远低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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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行数据,2019年网联清算平台的支付笔数为3975.4亿笔,是全部支付笔数的69.9%。在移动支付领域,据艾瑞咨询,支付宝与财付通分别占据了55.1%和38.9%的移动支付份额。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需在央行缴纳100%的备付金,意味着支付宝、微信钱包余额的每一元钱都间接与央行负债挂钩,它们的偿付能力甚至超过商业银行(但是余额不生息)。不过,DC/EP与现行第三方支付体系相比依然拥有一系列优势,这将保证其在支付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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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往往伴随着不确定性和风险,CBDC作为新型货币,其实践将是循序渐进的。以我国DC/EP为例,短期内,其应用场景主要集中在小额支付领域,包括线下行使现金的职能,线上发挥与第三方支付的电子钱包类似的支付、转账等功能。长远来看,DC/EP的应用还可以更加多样化。比如,中央政府利用DC/EP向地方政府或个人转移支付,并且追踪后续流向,由此提升政府资金使用和监管效率。又比如,在逆周期调控中借助DC/EP实现更精准的流动性投放,或在跨境支付方面发挥长处,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根据世界银行,尽管近年来跨境转账费用已经有所下降,但仍达到7%左右。通过单一平台模式跨境支付的普及,DC/EP可以通过降低成本达到扩大使用范围的目的,这会使得人民币在国际支付上获得更多话语权。

在货币政策方面,CBDC产生的影响要根据其设计方案而论。如果CBDC被设计为无息,类似我国央行发行的DC/EP,它最大的作用是替代现金,对活期存款可能存在挤出,例如金融环境恶化时期CBDC受欢迎程度将高于银行存款,但它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不大;如果CBDC被设计为附息,那么它可能成为受欢迎的高质量高流动性资产(HQLA),并且与货币市场工具,例如短期国库券、逆回购、央票、外汇互换等构成竞争关系。机构如果大量持有CBDC,那么对CBDC利息的定价就能作为货币市场利率的下限;个人如果大量持有CBDC,那么商业银行存款的定价将对CBDC利息高度敏感,货币政策利率对存款利率的传导更加直接。

在金融稳定性方面,CBDC若由央行直接向公众发行,可能会对金融中介构成冲击,导致金融脱媒,并且要求央行行使更多商业银行的职能。然而,央行对于资金配置的效率很难超过市场化的商业银行,中央集权式的金融服务也很难有激励创新,零售支付结算系统等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也将导致资源浪费。发行CBDC需要与现有的双层银行体系达成兼容,我国DC/EP也因此被设计为双层运营体系的框架。根据说明,DC/EP与Libra一样是混合架构,央行层面是技术中性的,不会干预商业机构在面向公众兑换时采用的技术路线(例如运用区块链技术或是传统账户体系)。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实际发行中,很可能是现金与银行准备金账户在央行负债端内部的腾挪,不会导致央行扩表。此外,DC/EP将仅是M0(而非M1/M2)的替代,因此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有限。

央行数字货币作为新型货币形式,不可避免地将伴随不确定性,这是众多央行对CBDC持谨慎态度的原因。金融去中介化、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的应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等都是推行CBDC潜在的风险,私人数字货币或许不会在这些方面多做考虑,但央行不得不在得失之间权衡,反复的实验测试是有必要的。即便如此,无现金社会已是大势所趋,相信央行数字货币也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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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