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评析】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复苏

新华财经北京2月25日电 题: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复苏

作者: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财经事业部副总经理、《金融政策信息》项目编委 成玲丽

2020年初,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并席卷全球,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被按下“暂停键”。疫情影响几乎波及所有行业、所有人,无论是需求端还是供给端都受到严重影响。我国政府果断采取措施,率先全力全面控制疫情,并出台多种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月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6月1日,五部委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同日,五部门还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从这一政策的出台时间和两次延续可以看出,政策不仅及时有效且务实灵活,体现出在疫情冲击下,国家对于“六稳”“六保”的重视,对于市场主体的重视,助力我国经济以“快于预期”的速度实现复苏。

一、缓解中小微企业流动性压力及时、有效

据统计显示,我国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70%以上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是创新的生力军。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很多行业的企业收入锐减,导致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面临困难。针对中小微企业出台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及配套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相应政策,一是及时,二是直达,缓解了企业财务压力,有力推动复工复产。

3月1日五部委《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指出,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6月1日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指出,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通知》指出,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据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数据测算,2020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两项直达工具、减少收费、支持企业进行重组和债转股等渠道,已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

刘国强说:“2020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降低利率为实体经济让利约6250亿元,通过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这两个直达工具让利大约2750亿元。”

据某银行支行介绍,其小微客户在4、5月份普遍出现无法按期还贷情况。国家出台的政策可谓惠企利民“及时雨”。同时支行也根据政策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为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提供便利。另有数据显示,有一些银行个别月份小微贷款金额延期率超过60%。

从以上各方数据可以看出,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还贷期限调整,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以及普惠政策组合,对助力小微企业度过难关、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宏观调控注重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生活生产逐步回归正常,我国经济增长从2020年二季度启稳回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国家统计局7月16日发布的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6%,二季度GDP由一季度下降6.8%转负为正,同比增长3.2%。三季度,供需关系进一步改善,市场活力动力增强,就业民生较好保障,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出现增长4.9%的向好态势。四季度增长6.5%,全年经济增长2.3%。

根据中国劳动学会对2000家线上小微企业所做的调研显示,2020年三季度中小微企业营收、净利润、资金状况比二季度有较大幅度改善。这与我国经济整体恢复发展趋势一致。调研也显示,小微企业对国家优惠政策获得感明显,最主要的是“三减两不一免”。“三减”即“减免税费、减免房租、减免社保费用”,“两不”即“不抽贷、不断贷”,“一免”即“免登记”。这些政策均有力促进小微企业改善经营状况、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

但由于境外疫情形势仍然比较复杂严峻,国际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以及国内各地区、行业、企业的恢复不均衡,经济恢复和持续向好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小微企业等薄弱的环节仍需精准滴灌、大力扶持。

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2021年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会议指出:“2021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

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当天会议确定,2021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国常会的这一决定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1年经济工作的定调及强调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这一举措将增强小微企业信心、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帮助企业更好度过难关、持续稳健经营,有助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三、务实灵活有助于银行资产质量管理

201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6%。受疫情影响,2020年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至1.96%,比2019年末上升0.1个百分点,为近10年新高。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4%,较上季末下降0.12个百分点。

鉴于疫情的不确定性,企业经营情况的不确性,可能存在不良贷款相对集中暴露风险。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企业将面临集中还本付息。如果因疫情导致企业经营没有明显好转,银行或将集中面临企业违约风险,加上银行正常投放信贷产生的不良,可能会出现不良贷款相对集中暴露的状况。

2020年3月1日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6月1日的《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及12月21日的国常会决定均有灵活务实指导。《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指出:“政策操作流程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指出:“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12月21日的国常会指出:“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这将有利于银行把控资产质量,避免资产风险的暴露。

这些灵活的指导也有利于金融支持与实体经济恢复同向发力,在发展中缓释、消化风险,保持金融稳定;同时也加强了对小微扶助政策落地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灌+滴灌相结合,以实现精准帮扶。


编辑: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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