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玉: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目标定位更加精准明确

新华财经北京3月8日电(李倩倩)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对此,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结合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任务部署,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再次聚焦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且目标对象重点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长租房等渠道,定位更加精准明确。

刘洪玉认为,相对于购房市场,住房租赁是当前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短板所在,完善住房市场供应结构必须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同时,一线城市和部分核心二线城市的房价越来越脱离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可支付能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租赁住房甚至是政策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是实现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的主要途径和现实选择。

根据不同时期住房问题的特点,住房政策的着力点也不一样。刘洪玉认为,过去10年,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我国重点解决了居住在各类棚户区和危房中的1亿多人住房问题,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将重点解决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而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和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具体表现为商品房价难承受、保障性住房少覆盖、租赁住房不稳定等。且这个住房困难群体大部分为青年人,他们是城市运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妥善解决该群体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出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这也意味着定位更加精准、目标更加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力度集中建设,以确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

对于长租房市场而言,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规范发展”仍是政策总基调。刘洪玉认为,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关键在于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改善租赁住房质量、规范住房租赁服务、促进租赁关系和租赁价格稳定,预计今年长租房市场将在这些方面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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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