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4月16日电(董时珊)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4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15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4.05%。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15日称,因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本次国内汽油、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4月16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一个工作日,调价窗口将在4月28日24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