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湖南湘潭港口、码头污染屡治屡空

新华财经长沙4月19日电(记者史卫燕、高敬、帅才)16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公开通报8个典型案例。其中,通过暗查暗访暗拍,结合函询和现场核实情况,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湖南省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不足,作业粗放,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湖南省湘潭市紧邻湘江,水系发达,港航资源丰富。湘潭港是湖南省重要的内河大港,主要由铁牛埠港区、易俗河港区、九华港区三大货运港区8座货运码头以及水上服务区、客运码头、管理专用码头等组成。督察发现,湘潭市在推进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督管理失职失责、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等问题,湘潭市部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难以满足运行需要,雨污水排入湘江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铁牛埠码头露天堆放煤炭,雨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作业区雨污水、煤炭淋溶水直排湘江。采样监测显示,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762毫克/升,在湘江上形成明显黑色污染带。九华宁家湾、易俗河等码头露天堆放煤炭、铁矿石,作业区雨污水积存较深,雨污水收集池、沉淀池均已满溢,大量雨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湘江。

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问题长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但地方监督管理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湘潭市港口、码头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严重问题,地方政府早已知情。但截至本次督察进驻,相关问题依然存在。

从督察情况看,湘潭市政府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虽然在整治非法码头、修复沿江生态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却忽视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对于长江“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在推进防治工作上尚未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工作标准不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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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