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迎来强监管

新华财经北京4月28日电(李倩倩)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和热议。多数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出台彰显主管部门遏制住房租赁领域高风险经营行为的决心。对前期长租公寓“爆雷”“跑路”等乱象的及时纠偏,有助于规范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行业健康稳定运行。

此前,部分住房租赁企业特别是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频频“爆雷”,波及大量租客和房主,极大损害了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业曾一度面临信任危机。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已着手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顿。针对面临的问题,此次意见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加强从业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7个方面的监管举措,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回归住房租赁服务本源,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不少互联网企业、科技公司、资管公司等纷纷布局住房租赁业务,行业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市场行为多样化的特点。但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标准规范缺失、监管缺乏抓手,大量经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游离在监管之外野蛮生长。一些企业以互联网行业“唯快不破”“赢者通吃”的逻辑,为做大规模不惜抬高成本抢占市场;一些企业利用监管存在的漏洞,诱骗消费者办理“租金贷”,通过“高收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住房租赁业务,极大扰乱了租赁市场秩序。

据市场机构监测,2017年至2020年,已有超过100家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或倒闭。这些企业多为分散式的中小长租公寓,且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甚至不乏部分企业以经营“住房租赁”业务为幌子,以“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方式提前做好套现准备,待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就趁机卷款跑路。有媒体曾报道,少数企业跑路后“换马甲”再度进入租赁市场,市场乱象可见一斑。

住房租赁市场与民生关系密切,是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抓手。将开展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纳入监管、净化市场环境、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此次意见多措并举,遏制住房租赁市场高风险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意见要求加强从业管理,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在资金监管方面,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此外,意见再次明确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额度、期限应当以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发放贷款的频率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且要求贷款资金只能划入借款人账户。

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要求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多部门协同的住房租赁联合监管机制,并将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业内认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正迎来强监管时代。实际上,经历了洗牌后,行业发展日趋理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住房租赁经营的本质在于精细化运营好产品和服务,满足租住者的美好生活需要。目前,住房租赁行业已经开始告别任性而为、粗放式发展的模式,加速向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当然,从长期来看,主管部门还应继续加快完善住房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建设,夯实制度保障,促进住房租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编辑:李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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