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四川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新华财经北京9月3日电(分析师郭桢 鲁光远)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全国的生态安全地位突出。四川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大规模进行绿化全川行动,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提升至40%,省碳市场CCER交易量增近5倍,累计成交量按可比口径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四川省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动真格,1万多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同时,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了21个市(州)全覆盖,水环境质量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一、补齐短板实现绿色普惠 大规模推进绿化全川行动

四川尝过生态恶化的苦,也享受过绿色生态的福。据2015年数据显示,全省有908.6万亩宜林地需要造林绿化,1290万亩沙化土地需要治理,2805.4万亩水土流失严重的15-25度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此外,全省城乡绿化水平差异仍然较大,造林绿化亟待在空间和质量上进行深入拓展和提升。为补齐短板,让绿色福祉厚植在巴山蜀水,四川省实施了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

“十三五”期间,四川省重点实施工程造林、森林质量提升、长江廊道造林、草原生态修复、荒漠生态治理、森林城市建设、绿色家园建设、多彩通道建设、生态成果保护等九大行动。全省治理退化草原7684万亩(次)、荒漠化土地460万亩、湿地22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个、全国绿化模范县8个、国家森林乡村445个;创建省级森林城市5个、省级绿化模范县6个、省级森林小镇150个、竹林小镇10个。

据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四川省累计完成营造林5593万亩,为绿化全川5年目标的111.86%。截至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提升至40.03%,森林蓄积量达19.16亿立方米。

二、四川碳市场CCER交易量增近5倍

为让西岭雪山上的雪不消融,四川省聚焦节能环保,推动购买碳信用。早在2016年,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就成为全国第8家碳交易机构,标志着清洁能源大省四川正式跨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行列。截至目前,四川碳市场CCER累计成交量按可比口径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特别是今年以来,四川碳市场CCER交易量较去年同期增长483%,核证减排量交易市场的活力正不断释放增强。

今年4月,四川省出台了《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明确分阶段、有步骤推动各类社会活动实施碳中和。根据方案,2022年四川将建成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到2025年,四川将初步构建起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标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大型活动碳中和有序推行,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广泛弘扬。

截至7月31日,四川省累计实施社会活动碳中和98场(次),参与人数8621人次,抵消温室气体排放4828.91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100万人乘地铁出行90.1公里或100万人乘出租车出行76.4公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此外,四川还鼓励各类实施主体在赛事、会议、论坛、展览、旅游、生产、运营等各类活动中,实施活动碳中和或部分抵消温室气体排放;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空间碳汇优势,探索依托大型活动在岷山—邛崃山自然保护轴和黄河源、川西、大巴山、乌蒙山、龙泉山五大自然保护屏障建设碳中和(竹)林、草原、湿地示范项目,并在国际、国家和区域碳信用体系下开发碳减排量用于大型活动碳中和。探索建立碳中和“绿名单”和违规“黑名单”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服务平台与“天府信用通”平台互联互通,让碳中和更好落地落实。

三、以补偿资金作“筹码” 跨省联合治水

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安全地位突出。早在2011年,四川省在岷江、沱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涉及的8个市(州)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这是四川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践探索迈出的第一步。从2018年起,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力度加大,与贵州省、云南省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起首个长江流域多省份间开展的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机制。组织沱江全流域10市签订《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起资金筹集、分配、清算的新模式。2019年,《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出台,统筹中央、省级资金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践予以奖励;2020年,与重庆市签订长江干流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现长江流域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新突破;2021年,与甘肃省签订黄河流域(四川—甘肃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成为黄河流域首批建立的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目前,四川以补偿资金作“筹码”,以水质达标和改善为考核标准,让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力度大、覆盖面广、综合性强、激励性足的具有明显四川特色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正在不断完善健全。四川省目前已在赤水河、长江、黄河、沱江、岷江、嘉陵江、安宁河等流域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了21个市(州)全覆盖。

四川省还压实了各级地方政府流域水环境保护责任,避免了单打独斗,实现了共同发力治水。在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整体框架下,各地相继出台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具体办法和细则。成都市、广元市、巴中市先后制定出台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将水环境保护压力向各县(市、区)传导。值得关注的是,眉山市各区(县)均出台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将水环境保护压力进一步传递到乡镇。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四川省级财政共安排中央、省级奖励资金31.63亿元,各市(州)共筹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0.8亿元,大大增加了流域水环境保护资金规模。全省“优Ⅲ好水”比例由“十三五”初全国第16位提升到全国第7位,岷江流域水质首次实现全域达标,87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8.9%,较2016年上升26.4个百分点,国考断面Ⅴ类、劣Ⅴ类全面清零,水环境质量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四、“长江十年禁渔”动真格 16480名渔民退捕上岸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四川省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战略地位重要。为保护长江流域鱼类资源,四川省严格落实国家“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从去年9月至今,长江流域退捕涉及的10257艘渔船、16480名渔民就已全部实现退捕上岸。

四川省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规定,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以及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四川省正努力探索适应长年禁渔的新机制。全省21个市(州)、应建的173个县(市、区)按时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配备渔政执法人员1200余名、“护渔员”2300余名,切实巩固禁捕成果。此外,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557次,查办各类涉渔案件3151件,公安机关打掉团伙46个,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经营主体超36万个(次),“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氛围正加快形成。

对违反长江禁渔动真格,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约谈工作,约谈对象为市(州)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办事项落实不力的,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引发到省政府有关部门以上层级信访或群体性事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发生规模性非法捕捞、重大案件(事件)引发负面舆情,或对非法捕捞执法监管不力经农业农村厅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据悉,四川省“十年禁渔”可以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四川省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省内“一江五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恢复较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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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