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临床用药!《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发布

新华财经北京9月6日电(徐鹏航 邱冰清)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旨在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目标。

规程明确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遴选范围,确定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调整原则、周期和工作程序等。

规程提出,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规程明确,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规程还要求,对调整出原目录的药品,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的持续提高。

国家卫健委表示,对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也要求做好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


编辑:贾璐


版权声明:未经新华财经书面授权许可,严禁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复制、引用本文内容或观点。

免责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贾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