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启动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

新华财经西宁9月16日电(卡娅梅朵)记者15日从西宁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优势,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西宁市近日印发《西宁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在青海省首次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范围为各县区所属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含城镇社区),按照“事业岗位、专编专用、择优选聘、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规范和完善岗位设置、专项招聘、教育管理、考核使用等各环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规定程序择优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同时,结合西宁市社区工作实际,确定了核定专项编制数量、开展专项公开招聘、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日常管理4个方面的试点内容。专项招聘每两年开展一次,招聘对象需符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等相关条件。今年,首批聘用数量按照符合条件社区党组织书记人数70%的比例确定。

在考核管理方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海省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晋升、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表现优秀的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采取竞聘的方式晋升岗位等级。社区党组织书记聘用后,需在社区岗位工作5年以上,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或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目前,西宁市委组织部、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下发《关于2021年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将于10月底前完成首批公开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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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