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着力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需加强专业化建设

新华财经西宁10月27日电(分析师马玲)“5·22”玛多7.4级地震、“6·16”茫崖5.8级地震……今年以来,青海多地发生地震。面对地震灾害高发风险,青海省通过健全地震应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联动、救援合作、救灾物资紧急运输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多领域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为高海拔地区有效应对地震灾害带来多重启示。

地震灾害应对能力不断提升

青海地处青藏构造块体东北部,境内构造运动强烈,活动断裂规模大。青海省地震局数据显示,近40年来青海境内发生了我国大陆地区震级最大的地震——2001年青海昆仑山口西8.1级地震,发生了7级以上地震3次,其中玉树地震是40年来单次地震造成人员伤亡数量第三的地震事件,仅次于唐山地震和汶川地震。

青海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立明介绍,今年以来青海多地发生地震,截至9月26日共记录到3级以上地震106次,其中5级以上4次,包括5月22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7.4级地震、6月16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5.8级地震、8月13日果洛州玛多县5.8级地震。以上地震虽造成部分地区经济财产损失严重,但实现人员零死亡,体现了青海省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不断提升,防震减灾工作成效明显。

——深入构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格局。青海省协调地震、应急、发改、财政、教育、自然资源等40个部门,不断健全地震应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联动、救援合作、救灾物资紧急运输等工作机制,落实多领域防震减灾工作职能,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持续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水平。以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震情监视跟踪为主线,细化年度震情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措施,及时开展异常核实、震情跟踪和突发震情事件应对等工作。推进青藏高原监测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维护好已建成的578个地震观测站,进一步提升青海省内及邻区地震监测能力。

——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重点工程。研究出台《青海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对城镇住宅和农牧民住房、学校及幼儿园、医院、市政基础设施、电力网络、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开展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检查整改。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青海省城乡发展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开展全省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

——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强化多元化防震减灾资金投入,用于地震监测、物资储备库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农房抗震改造和防震减灾基础研究等。加强通信网络、交通运输、能源电力设施抗毁能力。开展多形式各层级地震应急演练、全省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预评估,选派专项督导组对全省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级政府提高地震风险科学防范应对能力。

——增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青海省地震局制定印发第一批公共服务清单,确定了5大类28项公共服务内容,包括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应急避难场所查询服务、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等。

——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建设。《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青海省地震重点危险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先后颁布实施,将防震减灾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放管服”改革,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防震减灾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防震减灾和灾后重建面临诸多短板

基层干部群众表示,当前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防震减灾工作范围大、成本高。以玛多7.4级地震为例,人员伤亡情况较轻,但群众房屋、畜棚、牲畜受损严重,直接影响到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以玛多县为代表的高原牧区地域辽阔,人口少、密度小、经济水平落后,地震灾害频发,防震减灾工作范围大、成本高。

——基层抗灾能力较弱。玛多县畜牧业以牧民个体养殖粗放式发展方式为主,抗灾能力较弱。玛多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桑杰才让等人表示,牧区畜为要,在灾后重建中需要补强高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短板。

——防震减灾基础设施薄弱。青海省自然环境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全省防震减灾基础设施薄弱,地震监测站点布局不均衡,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防震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全省地震灾害风险要素信息不全、底数不清,城镇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开展不够;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少、服务能力低;地震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程度低。

加快推进防震减灾现代化发展

受访专家建议,结合地震多发基本省情,青海应从危机管理向风险管理上转变,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加快推进全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实施,全力推动新时代青海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全面提升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能力。推动全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实施,并纳入各级政府“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地方财政配套支持力度,摸清全省包括地震灾害在内的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提升青海省应急救援基础、救援保障队伍建设和农牧民住房抗震设防水平,推进青海省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等重大工程的全面实施。

——推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防震减灾工作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城市规划、重大工程建设、韧性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落实重大工程、工业园区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要求。健全服务机制,探索服务供给,促进城乡抗震韧性整体提升。将房屋抗震结构体系纳入畜棚、储草棚等基础设施灾后重建中,以提高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抓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抗震救灾能力。

——健全全省防震减灾职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市(州)、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夯实基层防震减灾基础能力。

——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加快推进《青海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青海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农牧区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保护全省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提升全省农牧区民居抗震设防管理水平;加快“青海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标准”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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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