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呼吁加快跨境电商“新政”配套措施落地

新华财经北京6月19日电(记者丁雅雯 陈奥 孟盈如)海关总署13日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在北京、天津、广州等10个地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多位业内专家近日表示,跨境电商出口“新政”利好跨境出口行业和海外仓业务发展,但政策“起效”还需配套措施的落地。

政策加码促跨境B2B出口行业快速发展

新规明确,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专家表示,一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通过一般贸易方式(“0110”)完成。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对贸易链、物流链、资金链的监管相对割裂,已愈发不适用于跨境电商这种数字化贸易方式。增列B2B直接出口监管方式,反映了国家对跨境电商理解的更加深入和完善,以及加快跨境B2B监管改革试点促进外贸出口的决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此次海关政策对跨境电商B2B出口单列监管方式,一方面有利于给跨境电商B2B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提高全国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物流配送能力。另一方面,也将有利于对跨境B2B出口数据进行统计,为今后政府部门制定更多跨境电商政策提供更多数据支撑。此次政策加码,不仅在当前疫情期间能够有效刺激行业的发展,也对跨境电商出口B2B行业长期发展带来积极的推动影响。

宁波海关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跨境电商是我国产品走向全球的重要“风口”,我国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目的之一是通过跨境电商的发展反向推动国内产业的发展。而一般贸易出口方式要求出口企业必须有进出口经营权,这样的出口方式限制了跨境电商模式的创新。

“目前‘9810’‘9710’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不过市场都认为该监管方式下,可能不会在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方面提出要求。可以预见,未来跨境电商的模式会进一步创新,产业链条会进一步压缩。目前的B2B模式很可能变为C2M模式--即海外客户提出个性化需求,厂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某国际物流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

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告诉记者,新增编码可以让跨境电商的B2B数据统计更规范和精准,后期政府也会依托精准的B2B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给予外汇补贴、退税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新政策的出台,将从监管数据统计方面规范化跨境电商B2B模式。同时,相信今年政府对于跨境电商的政策红利也会越来越多。”朱秋城表示。

“新政”利好海外仓业务发展

张周平表示,政策对跨境出口海外仓增列了单独的监管代码,即是对海外仓在跨境物流中的重要性给予肯定,也是给予海外仓发展更多的政策支持。

朱秋城表示,以上政策非常鲜明地支持了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未来跨境电商发展海外会是重点。目前很多直邮跨境电商卖家运输费用贵、客户体验差,也给政府的监管带来压力。在跨境电商B2B新政策的支持下,海外仓模式可以作为跨境电商管理,有利于一揽子解决包括清关、运输、监管、退税等问题。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表示,在海外仓业务场景下,传统跨境B2B企业经常是在国内和国外成立两家公司来配合和采用“0110”完成业务并实现各种合规操作。国内公司作为采购方,提供供应链服务;国外公司作为销售方,提供回收资金业务。国外公司还可以进行必要的避税操作,这对于大型跨境电商是非常必要的。

“采用‘0110’和‘9810’有什么不同呢?最大的不同是9810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合规化方案。整个业务流程可以不需要海外公司配合,只要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就可以完成。这样可以大大简化流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毕竟在国外运营一家公司业务会复杂很多。特别是时间长了,还要面临国外税务机关的稽查。”林智勇说。

林智勇认为,“9810”还有一个重要应用就是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申报数据和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数据进行贸易数据认定,允许企业进行快速阳光结汇。而在“0110“模式下,外汇管理部门虽然可以和国外公司配合收汇,但是没有最终的销售数据,业务不能完全一一对应核查。

“新政”起效还需配套措施落地

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吕友臣表示,目前,跟跨境电商直接相关的监管方式代码包括“1210”“9610”“1239”“1039 ”“9710”“9810”,不排除将来还会有新的。问题的关键是,公告本身没有明确两个新增的B2B出口监管方式“9710”“9810”的政策核心是什么?原有零售出口监管政策要点哪些会继续适用?特别是备受企业关注的“免征不退”、“定额征收”,出口免、抵、退政策能否同样得到落实还需要明确。“相信后续会有进一步的发文或解释,要不然两个新的监管代码就成了摆设或纯粹的统计工具。”吕友臣说。

林智勇说,“0110”通常是用银行电汇或信用证进行收结汇,这对从事“9710”的跨境电商企业收结汇是很吃亏的。因此,“9710”将来重点还应该在跨境支付方面进行改革试点,以进一步提供适应跨境电商的便捷、快速、成本低廉并且集收汇、结汇、换汇以及融资于一体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

“如果采用‘0110’,跨境电商企业必须是外贸公司,或者让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业务。如果要出口退税,还需要一般纳税人资格。在‘9710’方式下,企业还必须是外贸公司吗?只要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就可以完成收结汇、办理出口退税吗?这个需要税务部门来进一步规范。而税收规范化又直接关系到业务阳光化。”林智勇表示。

宁波海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跨境电商监管更加考验政府的监管能力。“传统贸易做到管住一线、二线,守住口岸边界就能管住。而跨境电商是网络化的监管思维,要基于贸易链、物流链、资金链互通进行有形的监管,是全过程的监管。相信这样的监管模式会带来口岸通关的高效和便捷。”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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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