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研报】“东北振兴”战略下东三省产业布局各有侧重

新华财经北京11月17日电(分析师鲁光远 张威)“东北振兴”战略自2002年实施以来,中央及地方多项政策陆续出台,为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明确了方向,目前东北地区的三次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其中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调整升级是政策重点。

        综合分析中央及各省的政策文件精神,我们认为东三省未来产业发力各有侧重。辽宁省:航空装备、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重大成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集成电路装备、文旅消费等。吉林省:汽车制造业、医药产业、能源工业(电力等)、纺织工业、食品产业、石油化工产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农产品加工、文旅消费等。黑龙江省: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

一、“东北振兴”战略沿革

“东北振兴”战略的实施,最早可追溯到2002年,当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提出“将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发展成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机制灵活、竞争力强的新型产业基地,使之逐步成为中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同年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第一批100个工业项目正式启动。

2007年,《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出台,提出经过10-15年的努力,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并将规划范围扩展到内蒙古东部地区。

2009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了28条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具体措施。

2012年,国务院进一步制定实施《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强调着力破解制约东北振兴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着力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推动经济转型取得更大进展。与上述意见和规划相配套,国家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振兴政策,涉及基础设施、国债投资、财税、金融、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科技人才、沉陷区治理等诸多方面。

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发改委进一步制定了《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试图通过继续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来稳定东北地区的发展,实现东北经济的真正振兴。

在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中,针对东北地区相对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是一大亮点,我们梳理距离当前最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和《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发现,东北地区的三次产业都有比较明确的发展方向,其中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升级发展是政策重点。

目前,东北振兴战略正在稳步推进当中,面对即将到来的“十四五”,《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提出要求,“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的突破”,“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随着“东北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预计未来还将会有一系列的政策落地。

在中央政策陆续出台的同时,东三省也积极行动,先后制定多项政策措施,保障东北振兴战略的扎实推进。

二、辽宁省配套政策、规划

2015年,辽宁省出台《辽宁省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明确将瞄准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全省传统工业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和质量效益。根据实施方案,辽宁省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是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和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并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两化深度融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绿色制造水平等10项重点任务。

同年,辽宁省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指出全省要把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今后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比重,提升产业竞争力。

2016年,辽宁省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辽宁工业自身特点,规定了辽宁省要完成巩固提升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做优做精消费品工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推进兼并重组压减产能、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和产能转移等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21项具体任务和具体目标。

2019年,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辽宁省将围绕做优做强航空装备、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重大成套装备,发展壮大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集成电路装备,实施8项子工程,重点培育43个大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占比达到60%以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5%,突破50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30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首台(套)装备,创建5个以上国家级研发平台,形成以沈阳、大连高端装备为中心,其他地区“专精特新”装备为配套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格局。

2020年1月,《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中长期2021-2035年科技发展规划项目指南》印发,强调了辽宁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能源、交通、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及产业、生物医药、卫生健康、资源环境、海洋、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农业农村、现代种业、现代食品加工、科技服务等领域的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及规划。

2020年10月18日,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我省数字经济规模计划年均增长10%,至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将达45%。”

此外,辽宁省科技厅向省工信厅提出的22条产业链上的828家重点企业下发“卡脖子”技术和创新需求征询通知,从中重点聚焦30家左右的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的创新需求,指导企业联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成立创新联合体,让龙头企业做盟主,在企业创立“重大技术创新平台”。侧重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向优势产业赋能的平台建设内容,力促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成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挥优势的宏大应用场景。目前《省科技厅关于依托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制度创新的若干意见》已初步形成,拟充分征求企业、科研单位和领军科学家意见后,将于近期出台。

三、吉林省配套政策、规划

2016年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后,吉林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振兴发展的总体思路,确定了打造四大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的奋斗目标。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积极应对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吉林省对标国务院14条举措,制定了吉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意见的有关措施》,提出了开展国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设立民营银行,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完善长春新区体制机制,推动延龙图新区加快发展,开展吉-浙、长-津对口合作;推进政府债务置换和不良贷款处置,加快企业申请上市,提高民生托底运转保障水平等88项具体任务措施。

2020年4月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文件指出,新基建“761”工程从2020年开始实施,“十四五”期间完成,主要内容: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7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智能信息网、路网、水网、电网、油气网、市政基础设施网“6网”;着力补强社会事业“1短板”。新基建“761”工程计划实施项目2188个,总投资10962亿元。其中智能信息网总投资839亿元、路网总投资5102亿元、水网总投资1308亿元、电网总投资477亿元、油气网总投资19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网总投资2117亿元、社会事业补短板总投资921亿元。

2020年8月19日,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座谈会时强调,要加快推进“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聚焦“未来车”、现代旅游、光电信息、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做强总部经济、网红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2020年12月9日,吉林省发布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内外双循环等方面的规划建议。其中产业转型主要围绕“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制造业方面要打造世界级先进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世界一流国际汽车城,重点加快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及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要打造农特产品与食品加工产业高地,加快发展现代食品工业;旅游业要打造“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主要承载区,建成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医药产业要打造医药健康产业高地,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北药基地;电子信息产业要实现卫星装备及应用技术设备制造批量化生产,推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人工智能系统、精密机械、先进传感器等领域的快速发展。

四、黑龙江省配套政策、规划

2016年12月2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黑龙江自身条件,突出强调“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的机遇,围绕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品质食品加工、石化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加强电站成套设备、新型农机装备、石油机械装备、重型数控机床、高速重载铁路货车、汽车等领域对外合作;打造哈尔滨—大庆—牡丹江生物医药、哈尔滨云计算、鸡西—鹤岗石墨新材料、哈尔滨机器人、哈尔滨—齐齐哈尔清洁能源装备5个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产品供给侧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旅游业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型并重转变,由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

在中央“东北振兴”战略的指引下,黑龙江积极布局,2019年6月7日,黑龙江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强省建设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提出“433”工业新体系、九大任务、八大工程,为黑龙江工业发展描绘蓝图。

2020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黑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提出全域旅游产品发展战略,明确优先发展冰雪旅游、生态旅游、户外运动三大全谱系旅游产品,重点培育自驾旅游、康养旅游两大新兴旅游产品,优化提升乡村旅游、文化遗产旅游、边境旅游。(参与调研人员:吉林分社记者关子儒、王晓林,辽宁分社记者李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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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