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区域观察:“碳普惠”机制从广东走向全国

新华财经北京6月28日电(分析师 刘竹波)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碳普惠”正在从试点走向全国,成为全国碳市场的重要补充机制。

一、聚焦社会层面和消费端 “碳普惠”极具推广价值

从“十二五”到“十四五”,从地方试点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全国碳市场),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将被纳入到碳市场当中。从我国碳市场发展特征来看,一方面,我国碳市场是一个自上而下、政策和立法先行的市场;另一方面,我国碳市场将以电力行业为突破口,并逐步将石化、建材、钢铁等重点行业纳入,预计中国的碳市场将成为全球覆盖范围最广的碳市场。

但这还远远不够。目前,全国碳市场主要是针对规模以上的大型企业或排放集中的重点行业,对于社会和公众层面的减排激励还不足。另一个层面,随着我国城市群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消费型城市越来越多,从生产端、供给端调控出发的碳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满足消费端减排需求。

根据中国社科院对于中国能源转型的一项研究成果,按照现有发展路径预计的碳排放水平与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仍有差距。因此,推广人人参与的“碳普惠”制度,将成为链接政府、企业与公众,促进公众、小微企业等层面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广东省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2015年,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实施《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推行碳普惠制度。碳普惠制是指为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碳普惠制的实施包含碳普惠行为的确定、碳普惠行为产生减排量的量化及获益等环节,与公众的居住、出行、消费等日常行为息息相关。

二、推广试点经验 减排量逐步纳入碳交易体系

早在2017年,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正式将PHCER(碳普惠核证自愿减排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补充机制。

也就是说,广东省纳入碳普惠制试点的广州、东莞、中山、惠州、河源、韶关等6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通过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如节水、节电、公交出行等)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产生的减排量,将允许进入广东碳交易市场交易。居民社区、公共交通等领域的节能减排行为,都可以换算减排量。

“碳普惠”机制的引入还为推动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有益探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公益林碳普惠项目是广州市首个林业碳普惠项目,该项目靠生态林吸收二氧化碳赢得碳汇收益提振了当地绿色发展的信心。项目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核算减排量、网上公开竞价等措施,碳减排量经过核证、量化后可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公益林的经济效益。据媒体报道,“试水”碳普惠项目为林场带来超过20万元的收益,这些收益又被用于林地保护,不仅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的正向循环,还促进了当地林业经济的发展。该项目还入选了自然资源部第二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碳普惠与碳交易的有机结合,为建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长效补偿机制提供了基础,有助于实现精准扶贫。

2018年12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明确建立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引导碳交易履约企业和对口帮扶单位优先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鼓励通过碳中和、碳普惠等形式支持林业碳汇发展。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成交金额超过8276.3万元,为全省100多个省定贫困村带来超过1482万元经济收益,广州碳普惠机制示范效应凸显。

三、各地积极探索“碳普惠” 有哪些趋势?

在环保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各地积极探索“碳普惠”机制。

北京以绿色出行碳普惠激励机制为抓手,致力于打造一个以MaaS平台为载体的零碳出行体系。通过一整套完整的体系,首次将个人出行减排量纳入碳市场交易,建立基于市场交易的可持续激励机制。

上海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出台碳普惠总体实施方案”,未来将积极拓展合作开发碳普惠项目与场景设计方案,推动碳普惠项目、场景、活动的落地。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2014年3月版的《暂行办法》作出修订。此次修订新增了碳普惠方面的内容,提出建立并完善碳普惠制度,管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及其方法学的备案与签发。

此外,江苏、河北等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建设碳普惠平台,对用户的低碳行为进行痕迹化、量化、数据化分析汇总,丰富绿色数据,逐步建立起了针对不同减碳场景的普惠制体系。

通过统计汇总,我们发现,在各地“碳普惠”实践探索中,呈现出以下三大趋势。

趋势一:更加注重碳减排方法学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比如,在绿色出行碳减排方法学方面,很多地区、机构等都曾发布过相关方法学,但都是针对单一领域或出行方式,比如顺风车、骑行等。但不同方式的碳减排原理与逻辑不尽相同,在各个单个领域方法学之间相容性较差,存在碳减排量无法衡量的问题。为此,北京市研究出台了《北京市低碳出行碳减排方法学(试行版)》,采用共通的折算方式和标准对所有出行方式的碳排放量进行测算,使全方式的绿色出行碳减排计量与交易成为现实。

广东省碳普惠试点各项探索也逐步完善,系统性、体系化的碳减排方法学逐步建立。广东先后备案了《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废弃衣物再利用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等多个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方法学,为全面推进碳普惠,助力公民和企业节能减排打下了良好的制度性基础。

趋势二:城市群进程加快 区域间协调加强

随着全国性碳市场的建立以及城市群进程的加快,碳普惠领域区域间协同进程加快。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等主要城市群经济聚集程度高、资金技术密集,加强市场互联互通、促进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标准、建立紧密协作的环境权益市场体系是题中应有之义。

5月27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三角区域碳普惠机制联动建设工作备忘录,“长三角碳普惠联盟”图景逐渐展开。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总裁周小全认为,碳普惠能够将节能减排扩展到当前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未能覆盖的领域,降低工业行业外的分散碳排放。建设统一的碳普惠运行平台,建立长三角碳普惠中心,可分两步走:第一步,实现长三角碳普惠机制初步运转,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碳普惠机制的不同功能部分;第二步,推动碳普惠机制的发展完善,丰富减排项目及公众减排场景,提升市场化与可持续运营能力,推动与地方强制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联动,建立多层次长三角统一碳市场体系。

趋势三:企业主体作用得以发挥 参与度增强

综观我国碳普惠各试点的实施情况,总体来说采取的是政府主导的碳普惠模式,主要特点为,由政府负责平台搭建、体系建构和规则设计,企业作为碳普惠平台建设主体的情况仍然较少。

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企业参与碳普惠平台与制度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4月20日,国家电投在京举办低碳行动倡议发布及碳普惠平台建设启动会。会上,国家电投表示将率先推出“企业碳普惠平台”,建立员工个人碳普惠激励机制,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低碳行动减排效果进行量化与评估,形成“碳积分”,并结合员工福利、电子商城等多种方式进行一定的激励。

6月5日,深圳碳普惠联盟成立,该联盟由深圳碳排放交易所牵头,联合腾讯公司、巴士集团、机场集团、能源集团、深智城集团等九家单位。其中,腾讯公司为公众参与打造的“低碳星球”小程序也正式亮相,预计8月上线。

企业作为碳普惠平台建设主体,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参与度,丰富碳普惠平台减排场景应用,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进而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普惠模式,促进低碳行为数据平台与碳交易市场的双向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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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珊珊]